梅花智能锁用户协议
第一章 概 述
1、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梅花智能锁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梅花智能锁正常经营秩序,根据《梅花智能锁服务协议》和《梅花智能锁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2、 梅花智能锁规则,是对梅花智能锁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梅花智能锁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中提及的梅花智能锁规则包括梅花智能锁规则。 3、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梅花智能锁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 3.1 梅花智能锁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3.2 关于特殊品类商品的管理,本规则未涉及的和该特殊品类管理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梅花智能锁有权酌情处理。但梅花智能锁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 用户在梅花智能锁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梅花智能锁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二章 定 义
1、 梅花智能锁:梅花智能锁网站及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客户端系由浙江浦江梅花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钥匙管家")开发并运营的,网站域名为: key.gaiaite.net。(以下简称"梅花智能锁") 2、 梅花智能锁服务:梅花智能锁基于互联网,在梅花智能锁网站、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客户端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创建店铺、店铺管理、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分销推广、客户管理、账户管理等具体服务。本服务包含的具体服务以梅花智能锁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3、 梅花智能锁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由浙江浦江梅花锁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梅花智能锁以及将来可能发布的新的移动应用产品,本协议项下统称为梅花智能锁平台。 4、 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广告法》”。 5、 您/用户:指使用本服务的用户,包括自然人用户以及非自然人用户(包括任何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机构或组织),且仅限在阅读并完全接受《梅花智能锁服务协议》、《梅花智能锁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协议、业务规则等(如有)的全部条款后,按照梅花智能锁注册页面提示填写手机号码,并于收到短信验证码后,填写验证码,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便可获得梅花智能锁账户并成为梅花智能锁用户,使用本服务。 6、 会员:是指在梅花智能锁上获得梅花智能锁账户并成为梅花智能锁用户或在梅花智能锁上按照流程开通店铺的商家。 7、 买家:指在梅花智能锁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8、 卖家:指在梅花智能锁上发布商品的会员,梅花智能锁卖家也称为“商家”。 9、 下单:指买家在梅花智能锁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10、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下单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11、 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梅花智能锁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12、 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累计达到一定次数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13、 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商品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14、 成交:指买家在梅花智能锁上下单商品并成功付款到商家账户。 15、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16、 包邮:指商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第三章 交 易
第一节 注 册
1、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梅花智能锁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1.1 会员在选择其梅花智能锁会员名、梅花智能锁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有违公序良俗或干扰梅花智能锁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1.2 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2、 商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梅花智能锁: 2.1 商家有效签署《梅花智能锁平台入驻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 2.2 商家符合梅花智能锁要求的其他条件。 3、 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梅花智能锁有权清退: 3.1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3.2 符合本规则总则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情节严重的; 3.3 向梅花智能锁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 3.4 商家多次违反本规则特定规定的; 3.5 严重违规直接清退,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二节 经 营
1、 会员可以按照梅花智能锁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 2、 会员应当按照梅花智能锁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3、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商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梅花智能锁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4、 商家的会员名、店铺名的命名应当严格遵守《梅花智能锁店铺命名规范》。 5、 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
第三节 商家规范和代理商规范
1、 梅花智能锁平台广告规范: 1.1 在梅花智能锁平台发布广告应遵守新《广告法》相关规定。 1.2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1.3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4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1.5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a)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b)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c)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d) 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e) 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f) 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g)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h)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i)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j) 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k)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1.6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1.7 发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a) 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b) 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2、 商家规范: 2.1商家信息(包括店铺名称,营业执照,法人信息,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应完善且真实有效; 2.2商家不可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 3、 商家产品规范: 3.1店铺中不能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 3.2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等中不能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 3.3发布商品应按照梅花智能锁商品命名规则; 3.4商品标题应属实且与本商品相关; 3.5商品信息中应包含: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应包含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3.6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应相匹配。图片真实,并且清晰度高。 3.7商家应如实描述商品,商品详情文字应在50字及以上,且文字描述符合实情; 3.8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应与实际商品相符; 3.9发布商品数量应是常规的数量; 3.10不得发布未经许可的专营虚拟类目商品; 3.11商家不得出售假冒商品和未报关进口商品,不得发布违禁信息和非约定商品。 3.12不得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梅花智能锁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3.13商家发布店铺广告应遵守新《广告法》规定。 4、 代理商审核规范: 4.1代理商根据商家规范以及商家产品规范对本区域梅花智能锁的商家资质进行审核,包括商家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梅花智能锁入驻协议等;若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保留其中一家店铺的品牌授权,取消其他店铺的品牌授权并删除该店铺该品牌的商品; 4.2代理商根据商家规范以及商家产品规范对本区域产品进行审核;若商家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若发现则保留其中一款商品,删除其他同款商品; 4.3代理商应根据《广告法》在本区域梅花智能锁平台上发布广告,且对本区域梅花智能锁平台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核,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广告应立即通知商家删除,情况严重者关闭商家,待商家整改完成以后再启用该商家。 4.4代理商对本区域交易订单进行核查,发现虚假交易(虚假广告交易)、恶意套现等应立即进行调查并邮件方式告知总部,总部接到代理商反馈后第一时间关闭交易,冻结资金,调查核实后再发处理意见或处罚通告。 4.5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区域注册用户进行审核,包括用户是否为正当注册,用户进行的交易是否为正当交易。若发现用户产生虚假交易或不正当(恶意套现等)交易,应立即进行调查并邮件方式告知总部,总部接到代理商反馈后第一时间关闭交易,冻结资金,封停用户账户,待调查核实后再发处理意见或处罚通告。 4.6代理商有责任和义务对本区域商家的真实性以及商家上传的产品进行审核。提醒商家完善信息,若不遵守,应关闭该商家,待商家信息和产品信息完善以后再启用该商家。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1、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梅花智能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梅花智能锁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1.1 警告,是指梅花智能锁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或商家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1.2 商品下架,是指将商家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1.3 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卖家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1.4 支付违约金: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梅花智能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1.5 关闭店铺:指删除卖家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1、 代理商应积极监督和督促本区域商家提升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 2、 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 3、 用户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梅花智能锁运营秩序等行为,梅花智能锁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账户强制措施、关店、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或信息、限制网站登录等保障交易安全的临时性管理措施;情形严重的,梅花智能锁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4、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及与梅花智能锁官方抽检到的特定商品相同的商品,梅花智能锁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直至查封账户。 5、 卖家参与梅花智能锁平台活动及活动展示时,应符合相关活动规则。 6、 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
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1、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梅花智能锁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梅花智能锁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1.1 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梅花智能锁会员登录梅花智能锁网页。 1.2 关闭店铺,指删除梅花智能锁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1.3 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梅花智能锁、使用钥匙管家等工具。
第二节 违规行为和违规处理
1、 梅花智能锁给予每个商家和代理商初始考核分数均为100分,若代理商和商家违规,视违规情况进行扣分处理。若商家低于60分,则需要查封店铺和冻结一切资金,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方可恢复。若代理商低于60分,则暂停该代理商所有补贴和业务、冻结一切资金,代理商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以后方可恢复。梅花智能锁代理商和商家累计扣完100分的,梅花智能锁有权清退商家和取缔其代理资格。 2、 发布禁售信息,是指会员或商家发布《梅花智能锁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的,依据《梅花智能锁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发布虚假广告等违反新《广告法》规定行为的,除按照新《广告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外,梅花智能锁有权要求商家删除虚假广告,情况严重者查封商家和代理商账号等处罚。 4、 虚假交易和恶意刷单,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梅花智能锁平台返利规则、干扰或妨碍梅花智能锁平台返利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商家现金券补贴,代理商现金补贴,用户现金券等不当利益的行为。卖家进行虚假交易或恶意刷单的,梅花智能锁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订单产生的交易额和现金券等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梅花智能锁还将下架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冻结商家订单交易额、清退商家和取缔其代理资格等。 5、 用户、商家和代理商违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5.1 代理商未对本区域商家信息进行审核和核查,且在APP上可以正常显示的,因此若未产生交易,则代理商扣3分/家;若该商家产生交易,且代理商和商家各扣5分/每笔;若产生虚假交易,代理商扣10分/每笔。 5.2 代理商未对本区域商品进行审核的,若该商品产生交易,则商家扣5分/每笔;若产生虚假交易,则代理商和商家各扣10分/每笔。 5.3 代理商未对本区域订单进行核查,若产生虚假交易,则商家扣10分/每笔,代理商扣5分/每笔。 5.4 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梅花智能锁账户获取现金券;或通过已注册的梅花智能锁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碍梅花智能锁运营秩序的行为。代理商未对此用户进行审核,则冻结此用户,此用户不作为商家推广用户和代理商考核用户。同时赠送给用户的50元现金券收回。若用户产生交易,则代理商和商家各扣3分/每笔;若产生虚假交易,则商家扣10分/每笔,代理商扣5分/每笔。 5.5 同一订单的买家、卖家和代理商均为同一人,此种情况视为虚假交易,代理商和商家各扣15分/每笔。 5.6 同一订单的买家和卖家为同一人,此种情况视为虚假交易,商家扣10分/每笔。 5.7 同一账户在一天或连续三天内频繁在同一卖家购买产品的,此种情况视为恶意刷单或虚假交易,立即查封用户和商家。代理商扣20分/次。 5.8 不同用户在一天或多天内频繁下单,且支付订单时使用同一支付账户的,此种情况视为恶意套现或虚假交易,立即查封用户和商家。代理商扣20分/次。 5.9 商家在梅花智能锁平台发布虚假广告等违反新《广告法》规定行为的,若未产生交易,则删除虚假广告,且代理商扣3分/条,商家扣5分/条;若该广告产生交易交易,则代理商扣5分笔,商家扣10分/笔。 5.10 代理商在梅花智能锁平台发布虚假广告等违反新《广告法》规定行为的,若未产生交易,则删除虚假广告,且代理商扣5分/条;若该广告产生交易交易,则代理商扣10分/笔。 5.11 商家利用梅花智能锁优惠,使用抵扣券+现金券形式进行购买商品,未使用现金支付的,此产生的订单不计算销量,且订单产生的现金券补助不做计算,商家和代理商各扣5分/每笔。 注: a) 发生以上5.1-5.10种情况任何一种,产生的订单不计销量,订单对商家和用户产生的现金券、信用值均收回,若产生现金交易,则代理商区域商家实际得到现金收益1%的补助均不计算,同时商家应付给梅花智能锁平台商家现金收益5%的手续费,此手续费从商家现金收益中扣除。 b) 发生以上5.1-5.10种情况,产生订单累积金额超过3万的,冻结订单金额,查封商家账号;产生订单累积金额超过10万的,冻结订单金额,查封商家账号和代理商账号。 c) 代理商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以书面形式与梅花智能锁总部书面沟通,得到允许后,方可按照总部给予的政策执行。若总部未接到书面文件,发生以上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第三节 违规的执行
1、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梅花智能锁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梅花智能锁排查发现。 2、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发布禁售信息、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进口报关商品、假冒材质成份、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发布非约定商品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2.1 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 2.2 描述不符(类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3、 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梅花智能锁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六章 梅花智能锁平台网站
1、 梅花智能锁代理商平台,是指梅花智能锁为代理商提供的管理平台,域名为key.gaiaite.net。 2、 梅花智能锁商家平台,是指为梅花智能锁为商家提供的管理平台,域名为:key.gaiaite.net。 3、 梅花智能锁财务平台,是指梅花智能锁为代理商提供的购买梅花智能锁硬件设备的平台,域名为:key.gaiaite.net。
附 则
1、 梅花智能锁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 梅花智能锁会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在钥匙管家论坛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对多数用户的权益构成重大影响,则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3、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4、 本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 5、 附件一:《梅花智能锁禁售商品管理规范》 6、 附件二:《梅花智能锁店铺命名规范》
浙江浦江梅花锁业集团有限公司